

2025年3月5日,山東省發(fā)改委、山東省能源局、山東省能監(jiān)辦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擬在山東省實施4類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分別為就地就近消納、綠電交易、虛擬電廠、分布式自發(fā)自用項目。文件以4個附件形式,列明了實施條件、運行管理等具體要求。
其中,就地就近消納試點,一體化項目內電源、負荷、儲能原則上由同一主體投資,作為一個經營主體運營。依托增量配電網實施的一體化項目,電源、電網、儲能原則上由同一主體投資,作為一個經營主體運營。一體化項目應合理確定新增負荷、電源、儲能建設時序,確保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投產、同步運營。一體化項目用電負荷應為新增負荷,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核準(備案)文件。新增負荷與存量負荷原則上不產生直接電氣連接。
綠電交易模式試點,綠電交易模式適用于周邊新能源資源較差、有較強綠電使用需求的項目。 一體化項目用電負荷可以是增量負荷,也可以是存量負荷,項目申報前應與負荷單位簽訂綠電交易協(xié)議,并提供負荷單位相關資料。新能源項目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用電項目根據(jù)市場用戶類型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項目和用電項目通過綠色電力交易完成電能量交易和綠證劃轉。
虛擬電廠模式試點,電源類型為未納入調度管理范圍的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機、儲能等。常規(guī)水電、煤電、核電、抽水蓄能等不得接入一體化項目。
分布式新能源自發(fā)自用模式試點,自發(fā)自用模式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適用于配電網承載能力不足、分布式新能源可開放容量受限區(qū)域。項目可由多家企業(yè)聯(lián)合開發(fā)建設,電源類型為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生物質發(fā)電、分布式燃氣機組等。
文章摘自:風能專委會公眾號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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